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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怎么算?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贷款利息计算方法是什么?

来源:法治通 时间:2023-05-16 14:52:17

一、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1、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5、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6、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二、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贷款积数计算方法与存款积数计息方法相同),登记贷款计息科目积数表,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华律网天或366天计算。算头不算尾,即从贷出的那一天算起,至还款的那一天止。在结息日计算时应包括结息日。

其公式为贷款利息=累计贷款计息积数×日利率例4―1:某行于5月2日发放一笔短期贷款,金额为20万元,假定月利率为4‰,期限4个月,则:

①6月20日银行按季结息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200000元×50天×4‰÷30=l333.33(元)

②6月21日至9月2日还款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200000×73×4‰÷30=1946.67(元)

③若6月20日银行未能收到l333.33元利息,则到期日还款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l333.33+(200000+l333.33)×73×4‰÷30=3292.97(元)

2、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它是指银行应在借款单位还款时,按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贷款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整年(月)又有零头数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整年按360天,整月按30天计算,零头有一天算一天。

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三、贷款纠纷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可知,贷款利息的计算需要区分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贴现利率、贷款展期等种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贷款利息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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